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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(1 / 2)





  知县接过康七的刀,说:“康七,李同奎头上的油,怎么会粘到你身上去了?”

  康七浑身瞅了瞅,说:“在哪儿?没有啊?”

  知县说:“在右胳膊的袖肘子上。”

  康七就抬起胳膊,勾着头瞅袖肘。一瞅,就立马口吃起来了:“这……这……”

  知县知道康七是个街痞无赖,怕他反抗,所以用计先把他的刀给下了。他喝了一声:“把通奸杀人犯康七给我拿下!”

  捕快衙役们都愣了。可康七心里明白。他一见昨晚割了头的李同奎还活着,腿就软了,直到知县把李同奎抓起来打入死囚牢,他才安定下来。可是现在……唉!夜里杀人时,这李同奎肯定醒着,被他看见了。他身上立即筛起糠来,筛成糠七了。

  康七就被关进了死囚牢里。

  李同奎当堂释放。

  李同奎感激花狗4次救命之恩,埋殡了鲁莲之后,专程赶到河北曲周,将狗骨挖出,千里迢迢背回家来,葬在怪屯东北角的狼洞沟沿儿上。又倾尽10年生意所得,在狗坟的前面建一座庙,取名叫义犬祠。祠中请江西景德镇专门烧制动物瓷器的师傅塑了一个巨大的狗像,白毛如雪,身上开几朵黑色的梅花;狼耳,虎目,蹲踞如二郎神犬。李同奎几乎天天一炉香,供奉如神灵。

  义犬祠建得宏伟,是一座真正的庙,不像哎哦庙那么袖珍,磕个头需趴在庙门外。但除了李同奎去烧香上供以外,别的没人去。狗毕竟是畜生,是吃屎的东西。把狗当神敬,把神亵渎了,把人也亵渎了。所以,怪屯的人给祖师爷烧香,给地根烧香,给哎哦庙烧香,但都不去义犬祠烧香。所以,李同奎一死,义犬祠的香火也就断了。祠上的砖瓦木料,门窗雕饰,今儿这家偷一件,明儿那家偷一件,百年下来,偌大一座祠,竟不见鸿爪雪泥,仿佛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过义犬祠。留下的,仅剩一个狗的传说,不为敬祀,只为无聊人消遣无聊。

  而年轻人,连这传说也不知道了。他们无聊时,有电视,有互联网,有迪厅,有酒吧,甚至高尔夫,滑雪场……

  附记

  写罢《义犬祠》,忽听朋友说蒲松龄《聊斋志异》中有一篇叫《义犬》。笔者虽然孤陋寡闻,学识浅薄,然一向以抄袭为做贼,视雷同为行骗,捉笔铺纸时,常一本正经,道貌岸然。所以,朋友一说,竟面红耳赤,细汗密鬓,怕人疑我做贼,也怕一失足真的成了贼人。于是赶紧翻《聊斋》。说来笔者的脸不禁就又一次红了,原来笔者书架上竟无此圣书名著。就赶紧到书店里去买。买回一看,心方释然。原来《义犬》只是一篇267个字的短文,虽然叙述的也是一只狗为主护金而死的故事,但属于本源记事,蒲翁并没有像其他如《画皮》《聂小青》《胭脂》《崂山道士》等名篇那样,融入自己对生命的体验、对人生的感悟,淋漓酣畅地进行艺术的发挥与延伸。他仅是记录了一个原汁原味的民间传说而已。

  现照录如下,以飨读者。

  潞安某甲,父陷狱将死,搜刮囊蓄,得百金,将诣郡关说。跨骡出,则所养黑犬从之。呵逐使退。既走,则又从之,鞭逐不返,从行数十里。某下骑,趋路侧私焉。既,乃以石投犬,犬始奔去;某既行,则犬欻然复来,啮骡尾。某怒鞭之,犬鸡鸣不已。忽跃在前,愤龁骡首,似欲阻其去路。某以为不祥,益怒,回骑驰逐之。视犬已远,乃返辔疾驰,抵郡已暮。及扫腰橐,金亡其半,涔涔汗下,魂魄者失。辗转终夜,顿念犬吠有因。候关出城,细审来途。又自南北冲衢,行人如蚁,遗金宁有存理。逡巡至下骑所,见犬毙草间,毛汗湿如洗。提耳起视,则封金俨然。感其义,买棺葬之,人以为义犬冢云。

  民间传说是文学之母,文学之根,文学之芽。但它必须开花,不开花就只能是根,是芽,虽然也悦目,但不会有令人魂荡魄动的艳丽。

  第十一章  阴兵

  李干银和李干贵是堂兄弟,二人同年同月同日生,生下来时,干银左手长一个金钱痣,干贵右手长一个金钱痣,你说奇不奇!叫算命先生算了算,说两个人是财神爷的两个童子转世。贵人不是?于是,不满月就有许多人来提娃娃亲。两个人的母亲不知如何亲他们才好,竟玩起恶作剧来。两个人经常互换着喂孩子,乃至两个孩子到了两三岁的时候,还弄不清究竟哪一个是自己的母亲。每当干银和干贵望着两个女人懵懂、或者喊错人的时候,两家的人都开怀大笑,笑得两个孩子一头拱进母亲的怀里——有时候拱对了,有时候就拱错了。

  两个孩子从小到大,比亲兄弟还亲,不知道的人,都以为他们是一母孪生。

  两个人的性格却大不一样。干银内向,少年老成,干贵外向,天真活泼;干银坚强,打死不哭,干贵懦弱,摸一下,就羊羔样,眼一闭,咩——,流一串眼泪。干贵另一个突出的特点是胆儿小。他十五六了,还不敢放炮,一见别人放鞭炮,捂着耳朵就跑。有一次干银冷不防在他屁股后点了一个二踢脚,随着炮响,干贵就仰面倒在地上,人事不知。他还特别害怕红颜色,一见红颜色,他就赶紧捂着双眼;如果是看见鲜血,他就立马瘫软在地,脸色苍白,四肢抽搐,呼吸困难。有人说这叫血晕,也有人说叫恐红症,或者叫色过敏。

  干银干贵同年同月同日生已属奇迹。到了18岁的时候,他们又同时被同一根绳子捆到了水北县城师管会。民国时候的师管会,就好像现在的武装部,管征集兵役,管筹办粮秣。当然,到了国民党快不行的时候,就征不来兵了,师管会的人只好带上绳子到乡里去抓,叫抓壮丁。

  这是1947年7月间的事。师管会先抓住干银,然后到处找干贵。干贵的妈周三娥正在磨房里套磨,坐在面箱子头起的高凳子上,两只小脚蹬着“脚打罗”,咣当咣当咣当……师管会的人来到磨房问她,你娃儿上哪儿去啦?她说:“上山砍柴去了。”“天都晌午了还不回来?”“带3天干粮哩。”师管会的人看她一边回答,脚打罗却蹬得格外的响、格外的利落,而且节奏很凌乱,就起了疑心,伸头朝面箱子里望了望。这一望就望见了干贵,他弓着背趴在面箱子里,罗下的面撒了他一身,可惜太薄,盖不住他。

  师管会就把干贵给捆了。周三娥扑上扑下地哭,说:“你们不能抓我的娃呀!我娃胆小哇!枪一响就把他吓死了哇……”

  师管会的人一脚就把她踢了个坐墩子。